上市公司顧名思義是大企業,在看上去光鮮亮麗的背后,往往習慣求職者的追捧,從而逐漸養成了自身的一種傲慢。
近日,陜西西安。張女士求職一家上市公司時發現其入職3個月后才繳五險一金,婉拒了HR的要求。
不知道該HR是否下了面子,還是因為五險一金的事宜遭到了“破防”。
在HR勸說繳五險一金的話到手的工資就會低,讓張女士不要糾結無果后,HR直接斥問“要買房還是咋地,五險一金不能斷嗎?”。
事后還發現了該HR查看了自己的朋友圈,并發現在做副業便攻擊道“做你的微商去吧”,讓她非常氣憤。
張女士認為至少在入職前,副業和這份工作沒有任何關系,正規的HR也不應該以這種態度對待求職者,更何況本來入職不購買五險一金就是違法行為!
只要入職一家新的公司,那么在踏入他們辦公室的一瞬間,勞資雙方就要同時面臨一個問題:五險一金
五險一金
“五險一金”指的是五種社會保險以及一個公積金,“五險”包括養老保險、醫療保險、失業保險、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;“一金”指的是住房公積金。
其中養老保險、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,這三種險是由企業和個人共同繳納的保費;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完全是由企業承擔的,個人不需要繳納。
我國《勞動法》第一百條規定:用人單位無故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,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限期繳納,逾期不繳的,可以加收滯納金。
用人單位不為勞動者購買社會保險(俗稱五險)的,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,并自欠繳之日起,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;逾期仍不繳納的,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。
另外,公積金同樣需要單位進行繳納!用人單位不為勞動者繳納住房公積金的,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;逾期仍不繳存的,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。